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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律师事务所3月14日起可在深圳前海实行联营
  来源:免费可直接打开网站的网页/最新章节-笔趣阁  更新时间:2023-12-04 08:22:46
原标题:中外律师事务所3月14日起可在深圳前海实行联营

中外律师事务所3月14日起可在深圳前海实行联营

中新社广州3月11日电 (记者 方伟彬)广东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实施方法》(以下简称《实施方法》) ,中外圳前将于3月14日正式实施。律师

中外律师事务所3月14日起可在深圳前海实行联营

《实施方法》分为六部分,事务所月共29条,日起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可深中国律师事务所可以与符合条件的外国律师事务所 ,按照协议约定的海实权利和义务在前海合作区内实行联营,以分工协作方式  ,行联向中外客户分别提供涉及中国和外国法律适用的中外圳前法律服务 ,或者合作办理跨境和国际法律事务。律师

中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参与联营试点,事务所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成立满5年;采用合伙形式;有专职执业律师50人以上;具有较强的日起法律服务能力,内部管理规范;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队伍保持相对稳定;总所设在广东省内 ,可深或者设在其他省 、海实自治区 、行联直辖市且在广东省内设立分所 。中外圳前其中 ,中国律师事务所分所不得作为联营一方的主体申请联营。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联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其本国合法设立,并且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已在广东省设立代表机构满3年 ,或者已在其他省、自治区 、直辖市设立代表机构满3年且已在广东省设立代表机构  ,已设立的代表机构近3年内未受过中国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其中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作为联营一方的主体申请联营。

广东省司法厅介绍,前海是目前广东获准开展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的唯一地区。试点工作的开展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前海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吸引和聚集更多优秀的境外法律服务人才来粤执业,打造广东涉外法律服务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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